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
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
2009年5月20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,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实施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〉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》,提出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的具体政策,其中明确提出“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;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;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”。为贯彻落实《规划纲要》及其配套政策的有关要求,建立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,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于2008年12月联合发布了《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为我国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评价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方法指导,为鼓励自主创新产品的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支撑和依据。上海市积极贯彻国家有关办法精神、激励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的步伐,在2009年3月由上海市科委、发展和改革委、财政局联合发布了《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就上海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申报、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批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起始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,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9日。网上填报和书面受理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5月29日。
二、网上申报入口5月20日起开通。
三、申报方法详见附件《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说明(试行)
四、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
1.市科委:
受理地址: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2楼(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)。 联系人:刘红霞:53080900转157/冯怡:53080900转121/杨建群:23112501/方浩:23119281 2.徐汇区科委: 受理地址:上海市南丹东路60号205室 联系人:吴毅华64681058-2091/林磊:64382886 特此通知。
下一篇: 关于开展2009年长三角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职业化培训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