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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上海康桥 >> 服务指南 >> 工商登记

新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程序

  一、企业名称登记
  新办企业须按照工商局企业登记科的要求,备齐相关文件,填写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”及“委托书”,办理企业名称登记、核准相关手续。

  二、入资
  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,持名称核准通知书、出资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开户和入资手续。

  三、准备文件
  打印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录、填写公司经营范围、复印所有股东身份证,由公司所在地的物业开具公司住所证明等。

  四、验资、评估
  备齐下列文件,提交工商局查验:
  1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)
  2、全体股东身份证(复印件)
  3、入资单(原件)
  4、公司章程(原件)
  5、现金送款薄(复印件即可,自然人出资必备,银行开具)
  6、评估报告(原件,无实物出资不需要)

  五、受理
  将所有文件准备齐提交工商局企业登记科,工商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,签发受理通知书并确定是否核发营业执照。如果所提交的文件有问题,取照日期顺延。

  六、取照
  按受理通知书上要求,由法人亲自带着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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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最后更新时间:2010-9-5 0:38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