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登记程序
一、申请。纳税人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分别到税务登记机关填报《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》。
二、受理。税务机关对业户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,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纳税人,根据登记的种类,发放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。
三、核准。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,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;符合规定的,予以登记,颁发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,并分税种填制税种登记表,确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、税目、税率、报缴税款的期限和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。